口碑行銷專案合作契約書(廠商)

Word-of-Mouth Marketing Service Agreement

口碑行銷專案合作契約書

Word-of-Mouth Marketing Service Agreement


立契約書人: 委任方(甲方):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 

受任方(乙方):玹選網路行銷企業社

緣甲方為執行其客戶(以下簡稱「終端客戶」)之專案,委任乙方提供口碑行銷相關服務。

雙方基於平等互惠原則,訂立本契約,條款如下:


第一條:合作標的與範圍

  1. 服務範圍:本契約之合作範圍僅限於以下約定之「口碑行銷」服務項目:論壇議題操作(如 Dcard、PTT、Mobile01 等)、部落客發文、以及社群平台(如 Threads、Instagram)素人或 KOL 推薦分享。除前述明列之項目外,本契約不包含任何其他形式之行銷、廣告或公關服務。
  2. 專案執行:各項專案之具體執行內容、規格、期程與費用,雙方應另行以「報價單(Quotation)」或「工作說明書(SOW)」約定之。經雙方簽名或電子郵件確認之報價單,視為本契約之一部分。

第二條:費用與付款條件

  1. 費用計算:各專案費用依雙方確認之報價單為準。報價皆為未稅價,須另加計 5% 營業稅。
  2. 付款方式:甲方得依雙方協議,採「專案單次付費」或「月結付費」,具體方式載明於報價單:
    專案單次付費:依個別專案報價單所約定之期數與條件匯款。
    月結付費:以每月 1 日至該月最後一日為專案結算週期。乙方將於次月 10 日前完成數據統計與結算,並開立電子統一發票交付甲方;甲方應於次月 25 日前,將全額款項匯入乙方指定之銀行帳戶。
  3. 匯款帳戶
    銀行名稱:玉山銀行(代碼:808)東林口分行
    戶名:玹選網路行銷企業社
    帳號:1436-940-016290
  4. 遲延給付:若甲方未依約定期限足額付款,乙方有權逕行暫停所有執行中之專案,直至款項付清為止,暫停期間衍生之專案延宕責任概由甲方承擔。

第三條:雙方保密義務

  1. 保密資訊定義:雙方因本契約所知悉之商業機密、專案報價、行銷策略、終端客戶資訊、合作之部落客/KOL 名單及聯絡方式,皆屬保密資訊。
  2. 保密限制:非經他方事前書面同意,任一方不得將保密資訊洩漏、交付或公開予第三人,亦不得將其用於本專案以外之用途。
  3. 效期:本保密義務不因本契約之終止、解除或屆期而失效。如有違反,違約方應賠償他方因此所受之損害。

第四條:智慧財產權與授權

  1. 權利歸屬:乙方於專案中產出之口碑行銷圖文內容,於甲方全額付清該專案款項後,該內容之著作財產權授權甲方及其終端客戶於專案目的範圍內使用。
  2. 權利瑕疵擔保:乙方保證其提供之內容未侵害第三方之智慧財產權;甲方提供之產品素材、商標或文案,甲方應保證具備合法使用權,若因甲方提供之素材引發侵權爭議,概與乙方無涉。

第五條:禁止繞過與挖角條款

  1. 禁止私下接洽:甲方承諾,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及各專案結束後 1 年內,不得未經乙方書面同意,直接或間接(包含透過終端客戶或其他代理商)與乙方專案中指派之部落客、網軍帳號或 KOL 進行發包或商業合作。
  2. 違約罰則:若甲方違反前項約定,應支付乙方該次私下合作總金額之兩倍,作為懲罰性違約金。

第六條:執行、驗收與修改規範

  1. 發布前審查:乙方於指定留言或發文上線前,應提供文字內容供甲方審核。甲方須於事前確認內容無誤。
  2. 零修改原則指定留言或發文一經發布上線,即視為驗收完成,乙方不提供任何免費修改次數。
  3. 上線後異動計費:文章或留言發布後,若因甲方或其終端客戶需求,要求進行任何修改、刪除、隱藏或撤除重發,一律視為新增需求,乙方將另行報價計費。
  4. 不可控因素聲明:論壇帳號發文、社群互動受平台規範限制。若非因乙方執行疏失,而係平台系統機制導致貼文/留言被刪除,乙方不負無償補發或修改之責。

第七條:契約期間與終止

  1. 本契約自雙方簽署日起生效,有效期間為壹年。期滿前一個月若無人提出書面終止,則自動展延壹年。
  2. 任一方若有違反本契約之情事,經他方書面催告 10 日內仍未改善者,他方得逕行終止本契約。

第八條:爭議管轄

本契約若有未盡事宜,依中華民國法律處理。若因本契約涉訟,雙方同意以臺灣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

立契約書人

甲方(委任方):

公司名稱: 

統一編號: 

負責人: 

聯絡電話: 

聯絡地址: 

簽約日期:中華民國  年  月  日


乙方(受任方):

公司名稱:玹選網路行銷企業社

統一編號:95158395 

負責人:呂宜靜 

指派業務:漢生 

聯絡電話:0981784811 

聯絡地址: 

簽約日期:中華民國  年  月 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