部落客代發文服務合約書(業主方)
Blogger Sponsored Content Service Agreement
部落客代發文服務合約書
Blogger Sponsored Content Service Agreement
立合約書人:
甲方(委託方):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(以下簡稱「甲方」)
乙方(受託方): 玹選網路行銷企業社(以下簡稱「乙方」)
緣甲方為推廣其品牌與商品,委託乙方提供部落客代發文行銷服務。
雙方基於誠信原則,經友好協商,同意訂立本合約,以資共同遵守。本合約條款如下:
第一條:合作內容與執行方式
- 服務範圍:甲方委託乙方指派旗下合作之部落客,為甲方之商品或服務撰寫行銷推廣文章(以下簡稱「專案文章」)並發布於指定平台。
- 素材提供:甲方應於專案啟動時,完整提供商品素材、基礎資訊及欲強調之特色。
- 文章規格與品質保證:
文字要求:乙方保證專案文章之內容字數至少為 800 字(含標點符號)。
影像要求:專案文章內應包含至少 8 至 12 張高品質照片或影片。
拍攝內容:影像須涵蓋甲方之招牌、服務項目、店面外觀、內部環境及完整菜單/產品清單。 - 交付時程:乙方應於部落客現場拍攝完成且收齊甲方提供之完整文字素材(如價格、規格等)後 10 日內(含例假日)完成專案文章之初稿,並交付甲方審核。
- 現場拍攝規範:若因甲方因素需臨時取消或變更拍攝時間,應於原定時間前 24 小時通知。若未及時通知導致部落客已抵達現場,甲方應補貼部落客車馬費新台幣 1,000 元整。
- 修改規範:甲方享有 2 次免費修改權利。超過 2 次之修改需求,乙方得視情況另行報價。
- SEO免責聲明:乙方保證內容符合 SEO 優化標準,惟其實際搜尋排名受搜尋引擎演算法影響,乙方不保證特定關鍵字之絕對排名。
第二條:合作費用與付款方式
- 費用構成:本專案費用採「部落客執行費」加計「10% 行政服務費」計算。
- 合約金額明細:
(A) 部落客執行總費用:新台幣(NT$)_________________ 元整。
(B) 行政服務費用 (A x 10%):新台幣(NT$)_________________ 元整。
(C) 合約總金額 (A + B):新台幣(NT$)_________________ 元整(未稅)。 - 營業稅:上述總金額需另加計 5% 營業稅,含稅總金額為新台幣 _________________ 元整。
- 付款與發票:甲方應於合約簽署後,採一次付清匯入乙方指定帳戶。乙方收款後開立電子統一發票交付甲方。
- 匯款帳戶:
銀行名稱:玉山銀行(代碼:808)東林口分行
戶名:玹選網路行銷企業社 / 帳號:1436-940-016290
第三條:智慧財產權與授權
- 著作權歸屬:專案文章於甲方全額付清款項後,其著作財產權歸屬於甲方所有。
- 授權使用:甲方有權將文章轉載、改作於官方通路,無須另行付費。乙方應確保部落客同意不對甲方行使著作人格權。
第四條:內容留存與下架規範
- 留存期限:專案文章自發布日起,乙方須確保文章於原平台保留至少 1 年。
- 期滿處理:保留期限屆滿後,文章之去留由乙方或部落客自行決定。
第五條:保密義務
- 雙方對於因本合約知悉之他方營業機密、行銷策略、費用等,均負有嚴格保密義務。本義務於合約終止後依然有效。
第六條:違約責任
- 若任一方違反合約約定,經他方催告仍未改善者,他方得終止合約。
- 違約金:違約方應支付他方相當於本合約總金額一倍之懲罰性違約金。
第七條:爭議處理與管轄法院
- 本合約若有未盡事宜,雙方本誠信原則協議。若涉訟,雙方同意以臺灣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
第八條:附則
- 本合約壹式貳份,由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為憑,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。
立合約書人
甲方(委託方)
公司名稱:
統一編號:
負責人:
聯絡地址:
聯絡電話:
簽約日期:
中華民國 年 月 日
乙方(受託方)
公司名稱:玹選網路行銷企業社
統一編號:95158395
負責人:呂宜靜
指派業務:漢生
聯絡電話:0981784811
簽約日期:中華民國 年 月 日